采用連續(xù)采煤機開采要求

時間:2016-07-18 作者 :admin
采用連續(xù)采煤機開采,必須根據工作面地質條件、瓦斯涌出量、自然發(fā)火傾向、回采速度、礦山壓力,以及煤層頂底板巖性、厚度、傾角等因素,編制開采設計和回采作業(yè)規(guī)程,并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工作面必須形成全風壓通風后方可回采.
(二)嚴禁采煤機司機等人員在空頂區(qū)作業(yè).
(三)運輸巷與短壁工作面或者回采支巷連接處 (出口),必須加強支護.
(四)回收煤柱時,連續(xù)采煤機的最大進刀深度應當根據頂板狀況、設備配套、采煤工藝等因素合理確定.
(五)采用垮落法控制頂板,對于特殊地質條件下頂板不能及時冒落時,必須采取強制放頂或者其他處理措施.
(六)采用煤柱支承采空區(qū)頂板及上覆巖層的部分回采方式時,應當有防止采空區(qū)頂板大面積垮塌的措施.
(七)應當及時安設和調整風簾 (窗)等控風設施.
(八)容易自燃煤層應當分塊段回采,且每個采煤塊段必須在自然發(fā)火期內回采結束并封閉.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嚴禁采用連續(xù)采煤機開采:
(一)突出礦井或者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超過 3立方米/ min 的高瓦斯礦井.
(二)傾角大于 8° 的煤層.
(三)直接頂不穩(wěn)定的煤層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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